新华社上海7月23日电(记者兰天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3日发布《上海法院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今年8月1日起,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将在上海法院全面推开试点。
据悉,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即形成以电子档案为主要归档方式,将确有必要的纸质原件以电子档案附件形式归档的诉讼卷宗归档和管理模式。
使用“单套制”归档模式后,书记员仅需在电子卷宗平台上整理电子文件并直接提交档案部门申请归档,归档效率显著提升,电子档案利用周期大大压缩。档案部门纸质材料大幅度减少,档案库房压力显著缓解,节约了大量扫描费用以及档案寄存费用。
根据此次发布的试点方案,书记员可在电子卷宗平台上调整、补充、修改归档目录及电子材料,承办法官可在电子卷宗平台上审核归档材料齐全有效,档案部门可在电子卷宗平台上接收电子档案。
方案同时明确了7项主要任务,包括深化前端立案阶段材料采集规范化建设、推进办案过程中材料全流程采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归档材料鉴别和筛选机制、积极推进电子卷宗整理中心建设、深入推进上诉案件电子档案移送和应用工作、加强电子签名签章在办案过程中的应用、以“电子库房”建设为依托做好离线数据备份。
据了解,截至2021年7月22日,上海7家试点法院累计完成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11万余件。7家试点法院中,已有6家法院实现2021年新收案件“单套制”归档改革全覆盖。
上海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表示,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工作是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打通全流程网上办案的关键之举,对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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