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苏政办发〔2021〕27号),苏州太仓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区”,被予以600万元督查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7月5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1〕29号),给予太仓市1500万元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奖补。这是太仓市继2020年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誉后,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面再次获得的两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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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太仓市2021年已喜获省级奖励奖补2100万元!
近年来,太仓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坚持气水土协同改善,不断放大田园城市生态优势,“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的生态基底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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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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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太仓市空气优良率为90.6%,同比上升6.0%,优良率位列全省第二,苏州*;PM2.5浓度为2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平均浓度位列全省第四,苏州*;臭氧平均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2%。12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是*连续三年获评苏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优秀”等次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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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效能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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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1+5”工作制度,通过落实环境监察执法规范,细化约谈制度、帮扶企业制度、集中攻坚制度、夜查制度和走航预警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建立“一证三图+N码”管理方案,通过线上指导与现场协助相结合,以先行企业带动不合格企业等方式,督促企业从“被动监管”到“主动自律”,大幅提升太仓市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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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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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划定生态空间管控区和生态红线146.99平方公里,建成长江生态安全缓冲区16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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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太“率先同城”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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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沪太两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合作,签订了《嘉太两地跨界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合作协议》《嘉昆太三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和《“嘉太同城 生态先行”党建共建协议》,磋商解决了多个环境问题,为共建绿色美丽都市圈打下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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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将持续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完善水绿相融的生态体系,真正以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城乡面貌的明显改观,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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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100万!苏州这里生态环境建设喜获省级奖励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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